【蓄意傷人】精神病漢涉斬傷「黃店」東主官指屬 危險人物判無限期醫院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1/28 16:50

最後更新: 2023/11/28 20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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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漢涉斬傷「黃店」東主,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無限期醫院令。資料圖片

20歲患精神病的無業男涉用刀斬傷位於慈雲山的「黃店」女店東,被捕後被搜出背包內藏有另一把刀。無業男早前承認蓄意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,今(28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無限期醫院令。法官指被告有暴力傾向,是危險人物,為保障公眾安全需判處無限期醫院令。

被告馮志達(20歲,無業),被控1項蓄意傷人罪及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事發於2022年8月24日。

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,被告以鋒利的刀行兇,事主必然遭受了恐怖的經歷,若非有人見義勇為阻止被告,事主恐傷得更重。

法官引述精神科專家報告指,被告對人類被殺害的影片有興趣,案發前聽到「咕窿」聲和看見人影,為人極其不可預測,對公眾構成高度風險。

法官續指,被告有暴力傾向,是危險人物。被告還押小欖時雖接受治療,但病情無起色,需要長期接受治療和監察,因此判處入院令符合被告及公眾利益,遂就蓄意傷人判處無限期醫院令,藏武罪則判監4個月。

案情指,女事主與被告互不相識。案發當日早上,被告在餐廳突然拿出1把11厘米長的刀,斬向事主頭部兩下致流血,事主隨即逃跑,但被告續追斬並刺傷事主右肩,最終被男顧客制服。被告警誡下承認「因為我唔鍾意間舖,所以我就帶咗把刀去傷間舖入邊啲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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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